各级各类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0年红十字会会费收缴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县工作实际,现将《双流县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双红发[2010]30号)和《双流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关于确定限养区宠物犬只定点免疫点的通知》(双狂防指[2010]4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工作。
附:1、《双流县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红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双流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关于确定限养区宠物犬只定点免疫点的通知》
双流县教育局
二0一0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