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国教督[2010]2号文件要求,教育部、卫生部将组织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团,于2010 年9月15-16日对我县中小学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条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随机抽取学校名单时间:2010年9月15下午2:00,
2、专项检查时间: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实地查验,随访师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学生锻炼时间落实情况。包括:(1)是否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2)体育课开设情况;(3)大课间活动情况。
2、卫生保健情况。包括:(1)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情况;(2)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情况;(3)学生食堂、厕所卫生情况;(4)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及定期体检情况;(5)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应急机制情况;(6)学生营养工作开展情况;(7)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3、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包括:(1)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情况;(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与变化情况;(3)视力不良率。
四、要求
各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双流县教育局
二0一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