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学校(含完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为弘扬宋庆龄爱国主义精神,给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引导和激励中小学生立志向、有梦想,努力学习,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663 号)要求,各学校按照评选条件,推选1名“宋庆龄奖学金”候选学生,区教育局将在各校推荐学生中择优遴选1名优秀学生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材料报送时间:11月13日,报送地点:中学教育科(QQ:1657387154)。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