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各公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直属单位负责人、教育干事、成教校长:
根据2016-2017学年度学校校(园)长、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干事(名单见附件1)年度考核要求,现就专业发展方面考核请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是上报“2016-2017学年度学校校(园)长、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干事基本情况统计表”一份(见附件 2); 二是交个人最高学历复印件;三是2016-2017学年度参加区级及以上学习培训证明,以及发表、获奖、交流的相关文章、证书、讲稿等材料复印件,做好封面编好目录装订成一册。请在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交者视为无!
请于2018年3月1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以上材料交双流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区教育局五楼),联系人:唐老师。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学校校(园)长、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干事专业发展考核名单
2.2016-2017学年度学校校(园)长、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干事基本情况统计表
双流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