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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3-22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巩固我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化除“四害”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力度,控制病媒生物对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的危害,根据《成都市双流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的通知》(〔2018〕1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围绕全区年度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按照“环境治理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原则,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组织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活动,鼠、蚊、蝇、蟑螂控制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C 级要求。

二、防制重点

各学校的食堂、校舍、配电房、仓库等重点区域;重点区域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管道及电线电缆的出入孔等;垃圾收集站、垃圾桶(房)等。

三、灭鼠工作

(一)投药阶段(3月20日-31日)

3月19日至30日为统一投药时间,按照灭鼠技术方案要求、开展孳生环境治理、统一组织投放毒饵及查漏补投工作,雨天顺延。

(二)验收阶段(4月17日-21日)

各学校灭鼠完成15天后,区教育局将参照《成都市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现场评估指导意见》(成爱卫办〔2014〕11号)相关要求,结合各学校实际,组织对各单位重点场所开展效果评估和工作验收。

四、灭蚊蝇工作

实施时间主要安排在6月至10月进行,各学校要按照《成都市灭蚊蝇技术标准》要求,做好蚊蝇孳生地治理(蝇类主要是控制好生活垃圾和各类孳生物,蚊类主要是控制易孳生孑孓的积水),完善防灭蚊蝇设施、对重点区域适时开展药物消杀。

五、灭蟑螂工作

实施时间主要安排在6月至9月进行,各学校要按照《成都市灭蟑螂技术标准》要求,做好蟑螂孳生地治理(清除杂物、清除蟑迹、去除卵鞘、堵抹缝隙),对重点区域适时开展药物消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病媒生物防制是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健康城市创建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落实防制经费,认真组织实施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活动。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短信、宣传栏等宣传方式,以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除“四害”和传染病防治知识,让广大师生掌握安全、科学的防制方法,积极参与到除害防病活动之中。

(三)安全用药、科学用药

1.灭鼠毒饵统一使用“0.005%溴敌隆”。(城区东升街道花月东街(原老卫生局附近)有药物销售)

2.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各学校承担相应的灭鼠毒饵费用。

3. 各学校和参与灭鼠的PCO公司(服务外包)在统一灭鼠期间,一是要提前张贴灭鼠通知、注意事项,在外环境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二是要加强对幼儿及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投药人员的个人防护;三是灭鼠毒饵必须投放在毒饵盒内,防止人、宠物及鸟类误食,一旦出现人员误食鼠药情况,立即送至附近医院治疗,及时注射维生素K1。

4.严禁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食堂、校舍等不宜投放灭鼠毒饵的场所投放灭鼠毒饵,可采用器械灭鼠、放置粘鼠板等方法。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灭鼠、灭蚊蝇和灭蟑螂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注意收集整理上报专项工作资料。

2.各学校要于4月30日前将灭鼠工作总结及简报(含照片)报送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10月30日前将灭蚊蝇和灭蟑螂工作总结及简报(含照片)报送区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其他时间适时上报工作动态及信息简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联系人:刘光辉,电话:62142257;QQ邮箱:7172622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