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成组通〔2017〕35号),市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督查工作的通知》(成教工委函〔2018〕26号)要求,现将做好中小学党建标准化自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单独组建党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校。
二、自查内容
(一)按照《成都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的“基础性标准”(其中,棠湖中学、双流建校、永安中学、东升一中、双华小学按照“示范性标准”进行自查),逐项核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客观公正评定自查得分。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明确今后整改提高措施。
(二)2017年学校党员活动室、橱窗与标语、校园网党建栏目等情况。
三、报送资料
2018年4月27日前,各学校将自查表、党建阵地建设情况报告经学校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党组织公章,报组织人事科张伟。
附件:1.《成都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自查表》
2.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党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