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简介自查工作的通知》(〔2018〕-249(发))文件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范围:全区所有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均要求参加本次学校简介自查工作。
二、请各学校对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与 “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信息大全及地图导航平台”(http://infomap.cdedu.gov.cn/)的信息进行比对,如有变动请填写附件1,新增学校请填写附件2,无变动不需填写。
三、请于5月30日中午12点以前,将附件发送到邮箱214816030@qq.com。
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简介自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8〕-249(发)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