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义务段学校(含民办):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成教督办函〔20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末将结合期末考试对我区部分年级部分学科进行学业水平监测,具体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