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电子屏管理,认真梳理本校(单位)电子屏有关情况,填报相关表格(附件2)形成纸质件盖章后,于2019年5月8日前报送区技装中心302办公室张老师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1135375222@qq.com。
联系人:张晓燕 电话:18200480278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的通知
2、单位电子显示屏管理工作台帐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