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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4-29

各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电子屏管理,认真梳理本校(单位)电子屏有关情况,填报相关表格(附件2)形成纸质件盖章后,于2019年5月8日前报送区技装中心302办公室张老师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1135375222@qq.com。

联系人:张晓燕       电话:18200480278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管理的通知

2、单位电子显示屏管理工作台帐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