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团组织:
按照团区委要求,将开展2018年度区教育系统团组织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农民团员、学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具体数额由省级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
二、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团费缴纳工作。按照上级团委有关工作要求,对于团费上缴工作推动不力的团组织,在年终目标分数上给予相应扣减,并减少或取消该年度共青团系统评选表彰名额,团费收缴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级各类表彰分配名额的依据和年终目标考核依据。
(二)各学校团组织于5月31日前将团费及缴纳汇总表交至区教育系统团工委。
联系人:朱蕾 QQ邮箱:1227272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团委(总支、支部)2018年度缴纳团费汇总表
共青团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学校团委(总支、支部)2018年度缴纳团费汇总表
填报单位: 分管领导: 填报时间:
团组织 名称 | 团支部数 | 团员 人数 | 应缴团费 (单位:元) | 实缴团费 (单位:元) | 团组织书记 或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各学校团组织团员数据应与智慧团建数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