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研培中心、各学校:
2019年9月16—22日是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落实《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成教函〔2019〕103号)要求,提升双流区竞争软实力,服务成都市作为全国中心城市的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我区第22届推普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造氛围,推广使用普通话
各单位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第22届普通话宣传周宣传画(附件2-1、2-2)和推广普通话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倡议,营造推广使用普通话氛围。
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用普通话开展工作,规范使用文字,提升单位形象。
三、发挥学校(园)推广普通话的主阵地作用
学校(园)结合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开展规范用字自查、整改,除题词、招牌的手书字外,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确保顺利通过与“成都市新优质学校”“领航高中”“特色高中”评估等市级各类示范校评估同步进行的语言文字达标验收检查。
学校是普通话推广的主阵地之一,语文教师在教学中要特别注意学生的听、说、读、写和汉语拼音训练(附件3),从训练学生说好每一句话、练好每一个字入手,培养学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把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
四、以活动为载体推广使用普通话
结合成都市双流区2019年少年儿童经典学习系列展示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经典诵读比赛,推选双流区经典诵读小明星,以诵读比赛和演讲比赛推广普通话。
五、其他
各单位于9月23日前,将开展本次推普周活动的相关图片、总结材料发区语委办。联系人:刘由远,电子邮箱:165738715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第22届普通话宣传周宣传画
3.汉语拼音音频资料
成都市双流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