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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12-26

各学校: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加强校园学习类APP管理,全面规范校园APP的使用,现组织区内各学校应用程序备案工作。

一、备案范围

1.要求使用,即单位要求学生使用,或不使用会造成影响的教育App。

2.推荐使用,即单位通过行政手段对App进行宣传推广,但实际未与教学、管理、服务行为进行绑定。

二、备案类型

1.提供者备案

范围:APP系统的开发者需要进行提供者备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向其住所地或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提供者备案。(自研自发的不需要进行提供者备案)

流程:单位注册-提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放备案号。

2.使用者备案

范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单位、学前教育、事业单位)。

流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派发账号-单位填报-上级确认。

三、备案地址:app.eduyun.cn

两种类型的备案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截止日期以后教育部将对未备案的教育APP进行清查,届时造成的一切影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为做好此次备案工作,请各学校相关负责人加入双流教育信息化和专网工作群(群号:431875788)获取备案账号。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