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各普通高中: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70号)的要求,为做好双流区2020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凡具有成都市普通高中考籍的高2019级在校高中一年级学生均须报名参加本次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命题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命题,建立统一的试题库。
三、考试方式
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建立“四川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考生通过登录该系统,获取试卷,进行考试。
四、考试报名
凡在我区参加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由就读学校负责落实报名、考试相关工作。除借读学生(办理了借读手续)在借读学校报名外,其余学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在“四川省普通高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扩展系统)完成报名。同时,用扩展系统中该批次报考学生信息编制考生报名表,通过“四川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市教育局予以审核、确认。为保障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为学生提供考前练习时间,各学校应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在考试系统的报名工作。在考试成绩导入扩展系统以前,各学校不能进行考生关键信息修改。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从2020年6月20日上午9:00开始,最迟于 6月26日结束。补考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一天。每场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六、考点设置
各学校按照《计算机和网络配置要求表》(附件2)审查本校计算机和网络配置等是否符合上机操作考试基本要求。具备考点设置条件的学校要完整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申报表》(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在2020年6月14日上午12:00前以纸质文件或者扫描图片形式发到区技装中心,由区技装中心审查盖章后报市教局。
各考点可设若干考室,各考室考生座位实行单人、单桌、单机。每个考点设置考点主任,每个考室设两名监考人员、一名考试设备管理人员,所有考务人员应持证进考场。
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清空各考室计算机上存储的无关电子文档和软件等数据,采取技术措施保障各考室计算机只能进入“四川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其他非考试用计算机一律禁止接入考试系统,确保学生在封闭的“四川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考点申报工作务必于 6 月 15 日前完成。
七、考生申请重考处理
因断电、断网、电脑运行异常等设备设施故障造成考生考试中断20 分钟以上,考生可申请重考。若考生申请重考,各地均 须由监考员、考点负责人、考区(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人、省学考办逐级进行在线(考试系统)审核,由省学考办批 准后,对考生开放重考。同时,要求在6月26日之前,监考员将本考点所有《考生重考申请表》(附件4)以纸质形式报送考点主要负责人(校长)签字、盖章,以传真或扫描图片形式逐级报送至区、市、省三级学考办。各级学考办要严把重考申请关, 要对重考申请表等资料进行抽查,确保本项考试公平性、严肃性。
八、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全应急预案,其中应明确急处置室的设置、明确应急情况负责人的设定。做好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及考生健康监测,每日检测及登记,报区技装中心备案;做好考务人员及考生进场的手部消毒,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备用,在重点点位配备免洗消毒用品,保证每场考试键盘鼠标的清洁卫生(每场消毒)等。区技装中心将在考试期间对各考点学校进行巡查。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考点软硬件设施建设,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各校要制定考试方案,其中要对考点设置、考试时间及考务人员安排、学生参考安排做详细说明。
(三)加强对学校考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检查完善机房软硬件环境,熟悉考试操作流程,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为正式考试做好准备。
(四)数据传输要及时、规范,同步数据务必于考前2个工作日完成。
(五)要严格考纪考风,对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严肃处理。
各参考学校需按照考试日程组织考试,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提前一天向区技装中心提交申请,经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考点主任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同时请各学校将考试方案与应急预案于6月14日上午12:00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蒋婷婷
联系电话:15764320428
邮箱:1838813406@qq.com
考试平台技术客服电话:4008169200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计算机和网络配置要求表
3.四川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申报表
4.考生重考申请表
5.考务人员(监考教师)健康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