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落实《成都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行动方案》,做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光环境提升工程准备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报送中小学(幼儿园)光环境提升工程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事项
(一)填报学校
1.填报学校: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职中、特教校)、公办幼儿园。
2.2018年12月31日后投入使用的学校、幼儿园不填报。
3.2020年民办转公办的幼儿园不填报。
(二)数据填报
1.填报数据:只填报需实施光环境改善提升场室数目。
2.数据范围:
一是教室。包括公办中小学校教室(普通教室、合班教室、其它课堂教学教室),公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用房(活动单元教室、综合活动室);
二是功能室。包括公办中小学校基础型功能室(小学科学实验室、中学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动技术室、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微机室、心理健康教室或高中生涯规划中心等)和拓展型功能室(STEAM、科技、机器人、创新实验室、数学建模实验室、理科竞赛教室、人工智能实验室等);
三是阅览室。包括公办中小学校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
3.有分校、校区、分园的,按一个学校或幼儿园填报总数据。
4.中小学报表中,电子阅览室统归至计算机教室。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摸底,报准报实需改善提升场室数量。
2.请各学校于 2020 年 11 月 19日 17:00 前,务必在智能填报系统上填报,网址为:http://118.112.189.126:8017,账号同新冠防控工作填报的一致。填报时间截止后报表自动关闭。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人,徐艳,电话,1731316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