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技术装备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和《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技术装备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成教技发〔2020〕71 号)文要求,双流区将抽选23个学校进行四川省教育技术装备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调研,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选学校:
高中 | 四川省双流中学 | 四川省双流棠湖中学 |
四川省双流永安中学 | ||
初中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第一初级中学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第二初级中学 |
成都市双流区胜利初级中学 | 双流中学协和实验初级中学 | |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初级中学 | ||
小学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小学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迎春小学 |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小学 | 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小学(东区) | |
成都市双流区胜利小学 | 成都市双流区协和实验小学 | |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小学 | 成都市双流区永安小学 | |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小学 |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小学 | |
幼儿园 | 成都市双流区实验幼儿园 | 成都市双流区黄水幼儿园 |
成都市双流区机关幼儿园 |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幼儿园 | |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幼儿园 |
请以上23所学校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务必认真完成四川省教育技术装备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调研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参与调研
1.问卷调查。各学校对照四川省《政府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验收规范》(附件1)、四川省《中小学理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规范》(附件2)、四川省《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等四个目录(附件3),完成地方标准在线调查问卷(附件4)。
2.现场调研。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提出建议意见
各学校对照四川省标准,认真梳理本校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认真梳理总结,完成附件5要求的书面材料,并于2020年12月15日17:00前将附件5 以“学校名字+书面材料”命名发送至1766344065@qq.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17313160886
附件:附件1.政府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验收规范
附件2.中小学理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规范
附件3.四川省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等四个目录
附件4.地方标准在线调查问卷
附件5.四川省教育技术装备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