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附件1),加强校园学习类APP管理,全面规范校园APP的使用,现组织区内学校、教育机构应用程序备案工作。
一、备案范围
1.要求使用,即单位要求学生使用,或不使用会造成影响的教育App。
2.推荐使用,即单位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宣传推广,但实际未与教学、管理、服务行为进行绑定的教育App。
二、备案类型
1.提供者备案
范围:APP系统的开发者需要进行提供者备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向其住所地或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提供者备案。(自研自用的教育App不用重复进行提供者备案,在使用者备案时补充提供者的信息即可)
流程:单位注册-提交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放备案号。
2.使用者备案
范围: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单位、学前教育,事业单位)。
流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派发账号-单位填报-上级确认。
三、备案地址:app.eduyun.cn
四、其他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杜绝使用未在教育部备案的APP,完成备案后将《2020年双流区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备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于2021年1月22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838813406@qq.com,命名方式:学段-学校名称-2020年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备案汇总表。
2.两种类型的备案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月22日,教育部将继续对未备案的APP进行清查,区教育局也将同步对各学校的备案情况进行督查,届时造成的一切影响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3.为做好此次备案工作,请各学校相关负责人加入双流教育信息化和专网工作群(群号:431875788)获取备案账号。
联系人:蒋老师 15764320428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1: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2:2020年双流区教育移动应用程序备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