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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工作安排部署,将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

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 年4 月9 日(星期五)14:00-17: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

(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

三、会议地点

(一)区级主会场

区教育局二楼视频会议室

(二)区级分会场

东升街道所属学校会场为东升一中;

西航港街道所属学校会场为西航港一中;

黄龙溪镇所属学校会场为黄龙溪学校;

永安镇所属学校会场为永安中学;

彭镇(原彭镇)所属学校会场为彭镇初中;

彭镇(原金桥镇)所属学校会场为金桥初中;

怡心街道(原协和街道)所属学校会场为协和初中;

怡心街道(原公兴街道)所属学校会场为公兴初中;

其余镇(街道)所属学校会场为当地初中学校。

具备视频会议条件的学校可自行在本校组织参会;不具备视频会议条件的学校,请就近到分会场参会,分会场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和签到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区级主会场

区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办公室、人事教师科、督导办、普教科、学前科、职成科、德育艺体科、应急管理科、宣外科负责同志。

(二)区级分会场

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和德育安全处主任。

五、相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准时参会,提前十五分钟就坐;

(二)会议着装不作要求,请佩戴一次性口罩。拟参会人员会前 14 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由各学校负责做好核查;

(三)请各相关分会场学校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系统开机测试、内部联通调试等工作,视频初次调试测试时间:4月8日下午(15:00-17:00),技术联系人:徐艳  17313160886; 对接市教育局集中测试时间:4月9日上午(09:00-12:00),联系人:王斌  13980061135。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1808007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