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事业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成教人〔2021〕24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提升全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决定在全区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在职教职员工。
二、学习内容
(一)开展思想政治学习
各学校(单位)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六要”等重要论述,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四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的革命奋斗史、理论创新史和自身建设史,组织教师观看学习红色剧目等。集中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师德红线,守住师德底线。
(二)宣传师德典型事迹
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假期学习,发动教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含最美乡村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积极开展教师讲述师德故事活动,组织教师观看优秀典型事迹纪录片,宣传典型,用身边榜样传递师德正能量,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三)开展师德警示教育
认真落实“春风护蕾”行动,确保教师队伍的纯洁性。组织教师学习违规违纪反面案例,引导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行为准则。开展师德违规失范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查处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等行为,对存在的师德失范行为严肃查处,对存在的问题要推动整改,对影响恶劣的师德失范行为要及时通报和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学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题教育的重要性,通过丰富的教育形式,围绕学习内容,不打折扣,不走形式,深入学习,积极交流学习心得。
(二)认真贯彻落实。将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员教师要示范带动,做好表率;全体教师要严于律己,模范遵守。
四、材料报送
各学校(单位)于7月10日前将学习教育总结和师德师风建设具体事例各1份电子文档报人事教师科。(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85822749)。
特此通知。
附件:师德专题教育相关材料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