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帮扶凉山工作队队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21〕303 号) 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 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及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成教人〔2021〕30 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选派优秀教师赴甘孜州巴塘县和凉山州越西县支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教师人数和支教时间
甘孜州巴塘县支教教师1名,学科不限,原则上支教期限为1学年。
凉山州越西县支教教师1名,初中语文,原则上支教期限为1学年。
二、选派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支教教师为在编在岗公办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教学指导能力强,能在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教育方法、组织教学、教育科研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选派程序
学校宣传、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局初审、体检合格、教育局审定、报相关部门备案、安排到岗。
四、选派教师的管理
按《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彝干部人才管理工作的通知》(双委组发〔2018〕105 号)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对支教教师进行日常管理,从严落实请假、销假、外出等有关规定,同时切实加强对支教教师的关心关爱。
此项工作纳入区教育局对学校的责任目标管理。学校选派教师顶岗支教满一年且考核优秀的,区教育局对支教教师所在学校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加分。
五、落实支教教师有关待遇
选派的支教教师由派出学校发放工资,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此外,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援藏援彝相关政策给予补贴。援教期满,对支教表现特别优秀、先进事迹突出者,可纳入学校后备干部管理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
六、相关工作要求
扶贫先扶智。教育人才援助民族地区工作是国家一项重要使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从脱贫攻坚战略的大局出发,在教师中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具备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全面完成支教教师选派工作任务。请尽快在8月20日上午12:00前将《双流区赴民族地区支教教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交双流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到电子邮箱:1024900790@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380269
附件:双流区赴民族地区支教教师申报汇总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