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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学校及学生有关信息的通知
作者:徐茂 来源: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8-27

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完中、一贯制初中部):

成都市2021年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按照市级相关安排部署,现就填报监测学校及学生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各校下载《2021年学校及学生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按要求认真填报。请务必于9月1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对应邮箱:

初中发至邮箱:8762808@qq.com,联系人:叶书艳,电话:13730631780;

小学发至邮箱:1036303270@qq.com,联系人:张楠楠,电话:13683437453。

二、注意事项

填写时须注意其中包含“填表说明”,为保证抽样相关数据信息客观、准确、真实,请填表人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再填写。

1.学校按照附件中“填表说明”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改变表格格式,不增减表头内容。确认报送数据中各个变量没有缺失,并核实填报无误。

2.学校名称需要填写正确并写全称,学校标识码是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在事业报表中可以找到,必须填写正确。

3.同一个学校有2个或多个校区的,需要以校区为单位,分开填写即可,无须合并。

4.各学校须提供指定年级(2021年秋季学期的5、8年级)的所有学生基本信息,九年制和十二年制学校将5、8年级信息分开填在对应表中。

5.对于同一学校内的所有学生,将学生姓名前的所有学校信息复制,不留空白。

6.信息表表头中“本年度是否参与过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是指是否参加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7.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信息表中填上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手机),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8.每个EXCEL文件命名为:“双流区-5年级-××学校”或“双流区-8年级-××学校”,且学校名称务必与文件内的学校名称保持一致。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学校及学生基本信息表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