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成教技发〔2023〕24 号文件,现组织全区学校(幼儿园)参加2023年成都市校园电视台优秀案例、校园电视实践与研究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校园电视台建设应用案例、校园电视实践与研究论文。
二、征集范围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征集要求
(一)校园电视台建设应用案例
1.文本材料
成都市2023年校园电视台案例材料及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材料5000字以内,撰稿人不超过 3 人,内附照片不少于 10 张,内容围绕校园电视台装备建设、节目制作、校园文化建设、学科融合、资源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挥校园电视台影视育人作用,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2.视频材料
视频内容全面反映校园电视台基本情况和特色,体现视频节目制作水平,展示学校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结合学校办学理念,突出装备建设、节目制作、教育教学融合、资源建设、影视育人等方面作用,内容与文字材料相呼应,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视频包含片头,时长不超过 5 秒。片头文字信息包括:主题、学校、校园电视台名称等信息。视频采用 MP4 格式(H.264 编码),帧率不低于 25 帧/秒,分辨率 1080P,码率不超过 5Mbps;音频采用双声道立体声,码率不低于 128kbps。
(二)校园电视实践与研究论文
1.选题范围
结合智慧教育、新媒体背景下校园电视台建设目标,新时期影视教育的新装备、新功能、新作用,围绕校园影视促进素质教育、学校文化建设、特色发展、课程与学科教学改革、德育工作、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校园影视队伍建设等实践与研究,以及校园电视技术装备规划、栏目主题设计、拍摄编辑技术等内容。
2.论文要求
论文要有明确的观点和具体的内容,能突出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展开论述,能反映学术和实践创新。文章应包含题目、摘要(200 字以上)、关键词(3-5 个)、正文、参考文献、文中引等,正文字数限 5000 字以内。
四、报送时间和数量
(一)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 2023年 5 月12 日。
(二)报送数量
各学校(幼儿园)至多上报校园电视台建设应用案例作品1件(有校园电视台的才报),论文1件。
五、报送要求
(一)案例报送
校园电视台建设应用案例材料(包括视频材料)、申报表(见附件)与汇总表(见附件 )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打包以学校命名压缩文件夹发送到指定邮箱: 1341917406@qq.com。
(二)论文报送
论文文件名按“区(市)县+学校+姓名+论文标题”格式填写和盖章扫描件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 1341917406@qq.com。
六、奖项设置及成果展示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经过初选后推荐到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参加评选。部分优秀校园电视台案例视频作品在市级资源平台“成教音画”、“成都教育装备”官方公众号进行展播和发布。优秀案例及论文在市级《教育技术与装备》杂志发表。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挖掘、遴选、推荐本校近年来校园影视工作的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不断扩大校园电视影响力。
(二)参评作品、资料等须真实、合法、有效,参评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
(三)主办方充分尊重报送者的知识产权,对于所有报送作品,均视为报送者同意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获奖作品将通过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中心资源平台、公众号、杂志等方式进行展播和发布。(如对展示和互联网转发有异议,请及时告知主办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由参与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活动联系人:艾守伦 ,电话:028-85858305
特此通知。
附件:成教技发〔2023〕24 号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